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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县童养媳习俗

2010-4-9 13:43:21  来源:洋县热线  点击: 次  进入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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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解放前,贫苦人家因生活所迫,有将年未及笄的女儿给人做童养媳的习俗。童养媳被引入男家,幼年时以侍女看待,到婚龄后,.由父母主宰,“梳头”成亲。婚后往往感情不合,夫妇积怨深重,尤以女方为多,有的无奈自尽或外逃。解放后,此俗废止。
编辑: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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