洋县再婚习俗
2010-4-9 13:42:14 来源:洋县热线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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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前,妇女迫于封建礼教,严守“一女不嫁二男”、“夫亡妻不改嫁”的“节规”。民国后期,寡妇改嫁渐多,亡夫家族及娘家多乘机索要财礼,明言“卖寡妇”。寡妇出嫁,不动鼓乐,不添箱。黄昏接亲人至,天黑离家,夜间拜堂,有的寡妇不愿改嫁,由亡夫兄或弟“填房”为配偶;有的则“招夫”上门。解放后,贯彻《婚姻法》,寡妇改嫁受法律保护,与未婚女青年结婚具同等地位,不再受社会歧视。
编辑: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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