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荔县婚俗:五个回合定终身
2010-1-29 10:19:10 来源: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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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成婚约后,要经过“五礼”,男女双方互换“庚贴”(生辰八字,即出生年月日时),经查审属相不克,出生合卯,男方就得央媒人到女家送“龙凤呈祥”帖,女方若答应这门亲事,即以“状元及第”帖回敬;若不应允,即不回帖,或告知媒人“不合卯”,就揭过了这一页。女方若答应婚事后,媒人就得两头跑,在“讨价还价”中确定彩礼的多少。通常是女方家道殷实彩礼要的少些,家道贫穷、或兄弟多、或长辈年老多病等彩礼就要得多。但也不全是这样,讲究一个结亲结义,所以大都在媒妁之言下达到共识。彩礼除银钱之外,还有布料、首饰、棉花等。后来“与时俱进”,“三转一响”(自行车、缝纫机、手表和收音机),一份礼人民币240元,今天又讲究“三金”(金戒指、金耳环、金项链)。
接下来是“吃面”、“回屋里”、“照相”、“报席口”。男女双方及家长正式会晤,女方向男方通知送女人数,算是这桩婚姻“定卯”。初解放时,照相仅是男女拍一张三五寸的合影,交换礼物,吃个宴席。时代发展到今天,动辄就是数百元,数千元的婚纱照,甚至更高。
上轿——母亲教女三件事结婚。男方称娶媳妇,女方称嫁女。先说嫁女。旧时女方年龄小,甚或还有童养媳。《婚姻法》实施后,才彻底改变了这种落后的习俗。婚前,女子要沐浴、净面、梳头,临行前还要辞先,别父母,然后在“扶女嫂”(伴娘)的搀扶下从炕上沿着“出长布”(长约一丈多的大红布,轮换接递前行)走到轿前,出大门前还要“过火”(用干谷草燃起的火堆)。过去是马拉的硬轮轿车,前面是兄弟骑马压轿,后面是老父亲骑驴殿后。到“文革”时“破四旧”改为用自行车。如今,又大不相同,农村是装嫁妆的三轮、四轮,近年来也同城里一样,用崭新的,挽着大团红绸的摩托车压轿,装扮得花俏的小轿车、大轿车一溜一串,陪嫁的电视机、洗衣机、电冰箱日用家电,贴上大红双喜字,装在车上,吹吹打打,鞭炮齐鸣,招摇过市。在女儿上轿之前,母亲有三件事要做。一是要在女儿的裙带或裤带上系一根鲜白的大葱,再交给女儿一对小光光馄饨(关中一种礼馍),并叮咛女儿到时千万别忘了吃馄饨就葱。二是教给女儿“箱底话”。这种风俗,今日已鲜为人知,其实这是在“非礼勿视、非礼勿听、非礼勿言、非礼勿动”的封建礼教压抑下一种隐喻性的性启蒙教育。还有一件是要在嫁妆里塞上核桃,象征爱情永固;塞上糖,象征婚后小日子甜甜蜜蜜。
编辑: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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