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葬仪式,在解放前比较讲究繁杂,且迷信色彩浓厚,城乡之间,略有区别。
父母病危弥留之际,立即净身、更换寿衣,而后停卧于床。已故,先行送终、设香案并向至亲者和娘家报丧。随即“盛含”、设灵并请阴阳择日、看坟地。其次聘请总管,商研筹办丧葬事宜,传统丧葬仪式一般以三日为多。
第一天开吊。也叫支鼓或开祭。这一天待鼓乐一到,先行支鼓吹奏,凡吊唁亲朋按远近亲疏关系佩孝。再分别于厨房、礼房、礼生、娘家送孝。开吊之日,首为祭祖,如夫妻合葬,接着是“请灵”,即将先故之亡灵请回灵堂祭奠。祭祖、请灵之后为迎祭,迎祭则由“缨络”、“长纤”为前导,如有功名者接着为“功名牌”、依次分别为鼓乐队、香案、食盒、挽幛、牲礼(今有花圈)、幽宅(即纸伙)、随葬纸制童男童女、金山银斗、礼生、吊唁宾朋以及孝男孝女一字排列,鼓乐高奏,鸣放爆竹,由灵前启程,绕村庄大路(县城在街道)一周,再返回灵堂。
祭祀由4位礼生诵礼读祭文,孝子以礼生之唱诵以序叩拜,期间有鼓乐伴奏。
第二天为正祭。设“早、午、晚”祭。早祭向亡灵献面食。午祭仪礼最为隆重。首为“三献礼”,分别由长子、侄子、长孙祭礼;其次为外祭(也有谓之呈牲礼),分别由娘家、女婿、外甥、姨外甥等向亡灵献牲礼。至晚,还有“收头”、“撒路灯(也叫祭孤魂)”等仪式;最后是晚祭,也叫“迁柩”。
第三天为出殡。早祭献糕汤,接着为“迁奠”,然后出殡。出殡列队仪仗为“缨络”(彩色纸制伞旗)“长纤”(白麻纸制)各1对,功名牌、随后依次为鼓乐队、香案、食盒、挽幛(今有花圈、花篮)殉葬品(诸如金银斗、童男女、幽宅等)、礼生、吊唁宾客、明经楼(木龛,内置灵牌),接着为孝子男女分排两列,一手拄丧杖,一手牵白布长带,系于灵柩,谓之拉灵(也有灵柩在前,孝子在后者,谓之送灵)。灵柩前有“引魂幡”,灵柩后则为送葬者(分别是亡者的长辈和兄长)。
扶柩至墓地,便是安葬仪式,封墓时有阴阳先生执幡、摇铃、念咒招魂,封墓后举行墓祭,即出殡埋葬结束。
死者从亡故之日起还有祭七(即每7天为一祭祀,累计为7个祭日,49天)、“祭百日”和“祭周年”之习俗。孝子以时上坟,焚香化纸,以示祭奠。
解放后,丧葬仪式渐趋简单,迷信色彩逐渐淡化。不少陋习,多已废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