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过县委对面的一条小巷,这座古宅就坐落在政府街29号。古宅共分三院,东西两院建筑已不复存在,但那些石板、柱石仍可见当年古宅的宏大气派。现仅存的中院坐南面北,巨大的黑头门两侧是两个刻有麒麟的抱鼓,庭院进深近百米,占地面积1200多平方米,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。整体建筑分为五进,大房、两厢房对称布局,结构、用料十分考究,砖、木、石刻的“一帆风顺”、“喜鹊登枝”、“人间仙境”、“五福临门”、“仙鹤祝寿”、“儿孙满堂”等图案,虽历经沧桑,但依然羽羽如生,惟妙惟肖。主体建筑仍保存着古代建筑原汁原味的风貌,是一座典型的北方风格的宅院。
经三原县和咸阳市文物考古专家对古建现存的砖、木、石雕石刻及房屋结构的现场考证,这座古宅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,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,是咸阳市目前为止发现的惟一一座明代宅院,具有较高的历史、艺术、科研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。
因这座古宅坐落于石槽崔村,当地人称“石槽崔古建”或“崔家大院”。至于这座古宅的主人究竟是谁,目前尚无从查证。居住在该院已有13年、现年89岁的李雅君老太太倒是讲述了一段有关这座古宅的传奇故事。
从前,一位商人崔某在去四川做生意的途中,路经三原,见天色已晚,便住进了三原县城东渠岸的一家客栈。傍晚时分,崔姓商人外出小解,隐隐约约看见面前一个石槽,里面装满了金子。于是便将临行前妻子赠予自己的金戒指放入石槽内,用土埋好,说了一句“是我的财就回我家中去。”然后离开。
第二天,崔姓商人继续赶路。转眼三年过去了,崔某回到家中,一进门妻子便质问送给他的戒指为何戴在了弟媳妇的手上。崔某感到莫名其妙,立即唤来弟媳妇询问。弟媳称戒指是一日自己在打扫庭院时,在院子的石榴树下捡到的。崔某便让弟媳带他指认捡到戒指的地方,随后就在树下挖了起来,果然在树下挖出了一个大石槽,里面装满了金光闪闪的金子,后来崔某便用这笔钱在三原县盖起了这座相当奢华的宅院。
据三原县文物局文物股股长郝志科介绍,这座古宅在1939年被当时的陕西三中校长王时曾购得,解放后政府收回成为公房,作为县水利局的办公场地,1970年又作为县水工队的办公场地。现分为三部分,共有8户居民在此居住。从北大门到第三进为第一部分,是水利局的家属院,住着6户退休职工,房产权属县城建局房管所所有。第二部分为第四进,由县原离休干部张茂修的遗霜李雅君居住。第三部分为第五进,1980年在落实政策时退还给了原房主,房管所后又折价1200元收买,于1999年以危房卖给了水利局职工姜华。
据了解,这座古宅是县政协委员刘建国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的,随后他给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写信,建议实施保护。县上对这个建议十分重视,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实地考证,并确定了这一古建筑的历史意义与历史地位。郝股长说,石槽崔古建历史悠远,建筑面积宏大,结构十分严谨,雕刻细腻传神,该古建的保护、开发、利用,对于保存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遗存,研究三原历史,提高三原历史文化品位,发展旅游产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县文物局副局长王天喜说,这一古宅发现以来,已有不少人慕名前来参观。11月份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并报有关部门批准,已将该古建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目前,此古建已由城建部门向文物单位移交中,收回后将制定科学的维修方案,进行全面修缮,希望能得到省、市文物部门的重视和资金上的支持,使其修葺一新,成为三原县继城隍庙后的又一个旅游景点。